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书法“展览”的“多”与“滥”

2000-12-21 来源:光明日报 王波 我有话说

最近一个时期,书法界发表了不少对书法展览“多”与“滥”的批评意见,笔者作为一名多次参展者,完全同意这些观点。

笔者认为,“展览”之所以遭到批评,不是因为它本身,而在于它的“多”与“滥”。而造成多与滥的根本原因是,同一主题的展览从中国书协到地方省市书协都在举办,且互相攀比,于是重复、雷同。如“迎香港回归”、“澳门回归”等同一主题展览,如果从中国书协到地方省市都办,得举办多少场?究竟能有怎样的展出效果!这是指“多”,其次是“滥”。同一主题的展览,因主题相同,所选的作品必然是大同小异,举办者的愿望是好的,但势必造成千人一面、千篇一律的现象。“滥”的现象还在于书写内容上。我们提倡书法家写自己的东西,题材范围越宽越好,如新的诗词,新的散文……过去有些书家,每写必唐诗宋词,到处是“白日依山尽”,到处是“姑苏城外寒山寺”,范围窄得可怜,不免使人产生错觉,似乎我国的文化也太贫乏了。

主办单位举行展览基本都是选在重要日子,在这种时刻,如没有烘托气氛的书法展览,似乎也说不过去。那么如何摆脱书法“展览”的“多”与“滥”,笔者认为,需要解决如下几个问题:一、同一主题的展览,如果中国书协举办了,各地一般就不要再办;二、充分调动各省市的积极性,把全国性的大型展览放到各地轮流办或巡回展出;三、严把评选作品的质量关,以防止出现一些以次充好的展览。这样,才能使书法“展览”能切切实实地起到促进书法艺术繁荣与发展之作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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